关于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的通知
各部、中心:
为加强学费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便于学生安全、及时、快捷缴纳学费,避免学生因携带大量现金出现的安全问题,保障学生按时注册入学,现将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按照“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的原则,除学籍异动学生外,在校生收费标准均按上学年标准执行。学籍异动学生按异动后所在的年级、专业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住宿费按学生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公寓1200元/年。
二、 缴费方式
2015-2016学年,我院在校学生一律采用“银行批量划扣” 的方式进行,学院委托农业银行一次性从学生农行缴费卡账户划扣学生本年度应缴的学费、住宿费。各学生务必在2015年9月1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农行缴费卡内(该卡请至少多存11元,其中10元为年费,1元为保卡余额,银行划扣省内一律免手续费)。
划扣使用的农行缴费卡必须是由学校开立的农行卡,无卡或中途换卡的,请于开学后及时到学院财务部办理卡号登记或变更手续。学院财务部将及时公布划扣成功学生名单,并在开学一周后通过各学部将划扣缴费正规票据发放到学生个人手中。
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若需将生活费存入农行缴费卡内,存入资金须小于本学年应缴款总额,以避免发生误扣。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有关规定,对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学年注册。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将不能享受在校生一切权利。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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