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吴玲等十二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湘农东方〔2010〕34号)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6年,含休学和留级时间)未完成学业而不能正常结业的学生(应征入伍者除外)应予退学”。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吴玲等十二名同学退学处理。公示如下:
吴玲,女,汉族,1990年8月出生,湖南娄底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会计学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王琛,女,汉族,1990年6月出生,湖南益阳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金融学专业4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朱慕庄,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卢俊斐,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江西景德镇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段乐鹏,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汽车服务工程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何岸,男,汉族,1992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冯国涛,男,汉族,1991年10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1级土木工程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杨成,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艺术设计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李锟,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艺术设计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赵家玥,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艺术设计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谢兰,女,汉族,1991年4月出生,湖南娄底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英语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李越,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四川内江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10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学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习期至2015年6月截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本人如对此项决定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未在申述期内提出申诉,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请以上十二名同学见此公告后,在2015年12月20日前返回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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